德士古

德士古 那座建筑名为“德士古”。它伫立在那里,照亮了黑夜,却有着死一般的沉寂,仿佛等待着再次苏醒。 我朝它走去,这时我才发现它似乎是一座加油站。一大片遮阳棚下面停了几辆车,紧挨着它们的则是几部粗陋模样的加油设备。我现在可以肯定这是加油站,因为车只是死板板地停在那里,它们几乎已脑死亡——如果它们有脑子的话。 走进加油站给车加油的人类齐刷刷地盯着我。我现在语言功能还不完善,为了尽可能地表示友好,我朝他们吐了一大口唾沫。 我走进这座建筑,柜台后有一个穿着衣服的人类。他的头发不像别人那样根根竖在头顶,相反却能遮住半张脸。他的身体呈球状,比别人圆润得多,所以他看起来比较顺眼。他身上有一股己酸和雄甾酮的味道,我知道个人卫生并非他的头等要事之一。他盯着我的生殖器(我得承认,他的表情相当自卑),片刻之后,又按了柜台后面的一个东西。我吐出一口浓痰,可他对我的问候毫不领情,也许我吐痰的方式不对吧。 由于吐了太多的唾沫,我已口干舌燥。我发现了一个嗡嗡作响的冷藏设备,里面装满了色彩艳丽的柱状物,我走上前去,取出其中一个柱状物径直打开。这是一个罐头,里面是一种名为“健怡可乐”的液体。味道甜得发腻,略带一丝磷酸的气息,我几欲反胃。这种液体一入口便有一种灼烧感,所以我决定吃点别的什么。我找到了一种用人造材料包装的食物。我后来才明白,这个星球上的所有东西都得包裹起来。食物裹以包装材料,人体裹以衣服,蔑视裹以微笑。总之,世间万物都必须隐藏。这种食物名为“玛氏”。它抵达了我的喉间深处,但带给我的只有干呕。关上冷藏设备的门时,我突然看见一个写着“品客”和“烧烤口味”的容器。我打开那个容器,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来。味道还不赖——有点像星尘蛋糕,我风卷残云,贪婪地大嚼。咦,最近一次我真正自己吃东西、不需要任何援助是什么时候?我实在记不起来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肯定不是婴儿时期。 “你不能这样。你不能直接吃东西。你得先付账。” 柜台后面的男人说话了。我仍然不大明白他的意思,但他的音量和语速分明透着几分敌意。而且,我注意到他的皮肤——露在外面的脸部皮肤——正在变色。 我发现我的头顶上有灯光,我眨了眨眼。 我将手盖在嘴上,发出了“啵”的一声。然后我又把手伸到一臂之外,再发出“啵”的一声。我得仔细分辨这两种声音之间的差异。 即使在宇宙最偏僻的角落,声和光的传播规律仍然适用,我对此深感欣慰。不过有一点不吐不快,那就是这里的一切都显得有些黯淡。 身旁有一些搁架,不久之后我才明白上面摆的玩意儿叫“杂志”,几乎每本杂志的封面都有人脸,而且笑容几乎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26个鼻子,52只眼睛。看起来简直让人起鸡皮疙瘩。 那个男人拿起电话的时候,我抽出一本杂志。在地球上,媒体仍然处于“前胶囊时代”,你得通过电子设备或一种将树木经化学处理变为纸浆后制成的薄薄的、称为“纸”的印刷媒介获取大部分的信息,可以想象有多封闭了吧。杂志在这里非常流行,只是人类并不觉得读杂志有愉悦身心之效。事实上,杂志的主要目的是让读者产生自卑感,继而迫使他们认为自己必须买点什么。等读者对杂志言听计从后,他们更自卑了。于是他们不得不再买一本杂志,看看自己还能再买点什么。这是一个打着资本主义的旗号,无休无止不断循环的痛苦旋涡。说老实话,这套把戏超级流行。我此时此刻拿的出版物是《时尚》,它虽然一无是处,但至少可以帮我学习语言。 不一会儿我就摸出门道了。人类的书面语言简单到可笑,因为它们几乎只是词语的堆砌。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差不多就能掌握书面语言,只是我的语言还差一点精气神,没法帮助读者改善心情——以及婚恋关系,还有,我发现性高潮事关生死存亡。性高潮似乎是这个星球上万物的主宰,也许它是人类生存的唯一意义。他们穷极一生只是为了孜孜不倦地追求性高潮带来的希望之光。周遭的世界太黑暗,几秒钟的解脱弥足珍贵。 但阅读不等于口头交流。我全新的发音器官仍然深藏在口腔和喉咙之间,等待进一步开发。与此同时,也有许许多多的食物我不知道该如何吞咽,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 我把杂志放回到架子上,杂志架旁有一块垂直的反光金属,我可以在上面瞥见自己的一部分模样。我也有高高隆起的鼻子,还有嘴唇、头发、耳朵。露出来的东西太多,五官怎么能翻出来暴露在外呢?我的脖子中间还有一个硕大的肿块,眉毛浓得化不开。 电光石火间,我想起了什么,我记起了主人告诉我的话。是的,安德鲁·马丁教授。 我的心狂跳起来,恐慌如潮水一般袭来。这就是现在的我,我已变身为安德鲁·马丁教授。我拼命地安慰自己,这一切只是暂时的。 杂志架的下层还有一些报纸,上面有更多的笑脸,还有一些尸体横躺在残壁断垣旁。报纸旁边则是几张地图,其中一张名为《不列颠群岛公路图》,看来我已身在不列颠群岛。我拿起地图,准备离开这里。 柜台后的男人放下电话。 门锁了。 一条信息自动在大脑中一闪而过:剑桥大学菲茨威廉学院。 “你他妈的别想走。”那个男人说道,我开始理解他的话语,“警察马上就来,我已经把门锁了。” 令他挫败的是,我还是义无反顾地打开了门。我走出大门,远处传来警笛的呜呜声。我听了一会儿,估摸着警车离这里顶多三百米的样子,而且越来越近。此地不宜久留,我以最快的速度逃离马路,跃过一道植被护坡,朝另一处平地奔去。 这里有一大片静止不动的货车,它们泊在那里井然有序,颇有几分几何之美。 这真是一个诡异的世界。诚然,我们毕竟是外星人,看所有的其他星球都觉得诡异,但这里肯定是我见过的最诡异的地方。我努力地寻找一些共通之处。我告诉自己这里的一切仍然还是由原子构成的,而且原子的作用方式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模一样的。如果它们相隔甚远,它们便会相互吸引;如果靠得太近,它们便会相互排斥。这是最基本的宇宙规律,适用于宇宙万物,在这里也一样。这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我知道,在宇宙的任何一个角落,细微之处永远大同小异,无非是吸引和排斥而已。如果你看到差异,那只说明你看得不够仔细。 不过,就在此时,我全部所见的仍然只是差异。 呼啸着警笛的车现在冲入了停车场,闪着蓝光,我躲在停车场的卡车中间。只待了几分钟,全身就已几乎冻僵。我蜷缩成一团,冷得直打哆嗦,连睾丸都冻缩了(我发现对于雄性人类来说,睾丸是他们身体上最有魅力的一个部位,可绝大部分的男人根本不懂得欣赏,他们往往更愿意盯着其他的人体部位,比如说脸)。就在警车快要离开时,我听见身后有人说话。不是警察,而是卡车司机,也许我前面的那辆卡车正是他的。 “嘿,你在干什么?你他妈的滚远点,别挡住我的车!” 我仓皇逃走,赤裸的脚重重击在地上,四处散落的粗砂硌得脚生疼。然后,我逃到了草地上,再然后是一片旷野,我一直朝一个方向奔跑,最后到了另一条马路上。它要窄得多,这里没有一辆车。 我打开地图,在上面找到了脚下的这条马路,地图上赫然标着两个大字——“剑桥”。 我朝剑桥走去。 一边走着,一边呼吸着富含氮气的空气,思绪渐渐清晰起来。我是安德鲁·马丁教授。主人曾将与这个姓名相关的信息一一穿越时空传送给我,现在它们纷纷涌入脑海。 我是个已婚男人,今年43岁,正处于人类生命的中间阶段。我有一个儿子。我是个教授,刚刚解开了人类有史以来最难解的数学之谜。就在三个小时以前,我已使人类进化到一个超出任何人想象的程度。 一想到此,我开始忐忑不安,但还是继续朝剑桥走去,我要看看那里有什么样的人类在等着我。